关于协会
首页 >>新闻聚焦 >> 国家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缓缴一个季度

国家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缓缴一个季度

时间:2022/9/30 10:20:59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孙红丽)国家药监局29日发布公告,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提交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并获受理的注册申请人,自应缴注册费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据悉,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其中提到,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经营许可编号:京ICP备10025752号
主办:中国健康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白鹿司路2号  邮编: 100023
E-MAIL:chinajk99@ 163.com
版权所有 中国健康协会 Copyright 2008-2022 © www.chinajk.org 法律顾问:张杰

 
中国健康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