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孙红丽)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在其官网发布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156号提案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针对委员提出的《关于警惕大医保背景下公立医院负债运营隐患的提案》,答复中提到,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年报数据显示,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从2017年开始逐年降低,公立医院整体负债情况有所好转。从结构看,流动负债占比高,用于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的非流动负债占比低。
关于从医保层面降低公立医院的负债率,答复称,医疗保障基金是公立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减轻公立医院负担。
一是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2021年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和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解决价格调不调、何时调的窗口难题,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0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
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自身管理降低负债率,答复称,当前,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压力逐渐加大。国家卫生健康委多措并举,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合理控制运行成本,降低负债率,推进高质量发展。
答复表示,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引导公立医院合理控制负债率。
同时积极协调财政、医保等部门,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偿还和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积极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运行机制,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