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首页 >>新闻聚焦 >> 四部委联合发文:对未参保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先救治后收费

四部委联合发文:对未参保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先救治后收费

时间:2020/4/17 10:13:20        来源:中国妇女报


  4月15日,关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有关问题,国家医保局网站公布了日前由国家医保局、外交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通知指出,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

  通知指出,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支付等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实时掌握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有关信息,按规定做好救治工作和医疗费用结算。

  通知明确,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

  对于外籍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未参加我国基本医保的,由个人负担。外籍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记者耿兴敏)


 


  经营许可编号:京ICP备10025752号
主办:中国健康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白鹿司路2号  邮编: 100023
E-MAIL:chinajk99@ 163.com
版权所有 中国健康协会 Copyright 2008-2020 © www.chinajk.org 法律顾问:张杰

 
中国健康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