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杨迪) 记者今日在民政部官网了解到,日前,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联合启动实施了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实施两年,各地区各部门共同行动,支持和督促养老机构持续整治了36万处服务隐患,推动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知同时强调,但要清醒看到,还有相当一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础仍然薄弱,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为加快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经研究,2019年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继续实施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到2019年底,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实现60%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国家标准,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推出一批星级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带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