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涉及农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决定于2017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在全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药大检查,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暴露出部分地方农药管理不到位,一些生产经营者违规生产经营农药、超限使用农药等问题。
通知中要求,要依法依规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证件是否齐全,农药产品是否依法依规生产,原材料采购与产品生产销售记录是否规范。对生产限制使用农药的企业,要追溯产品去向。对近年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严重或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企业,要重点抽查产品质量。排查无证生产农药情况,严格依法查处非法非标生产、制假售假、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企业。
通知中要求,高毒农药经营情况。检查农药经销商是否存在违规销售高毒农药、无证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对蔬菜、瓜果、茶叶、食用菌和中草药材等经济作物主产区及粮经作物混作区的高毒农药经营门店,重点检查是否有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掌握高毒农药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
通知中还要求,科学选药用药情况。对果菜茶重点产区,检查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对重点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及统防统治组织,检查农药使用记录,是否存在违规在蔬菜、瓜果、茶叶、食用菌和中草药材等作物上使用甲拌磷、克百威、涕灭威等高毒农药的情况,是否超剂量、超范围、缩短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加强农药残留检测,重点检测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单位,对检出禁用农药和残留超标的,要及时采取召回、销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追查源头、追踪流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格处置、依法处置。对造成质量安全事件的经营者和使用者,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