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众提供的科普信息应是业界共识,个人观点或科技发展新观点、新理论,要注明出处,或者标注“属于个人观点”“属于最新研究成果”。
8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健康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说:“当前,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对于健康信息、健康知识的内容和形式、平台渠道也更加复杂多样、多元。而与此同时,各传播平台上的健康知识信息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广大的健康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于健康信息的需求相比较还有明显的不足。”
宋树立表示,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都强调,要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所以加强健康教育信息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科学、适用、具有行为指导性的健康教育信息,是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的重要抓手。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加大健康信息供给服务力度;二是规范健康教育信息生成与传播,三是加强健康教育信息监管;四是强化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组织领导。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加大服务供给和加大内容规范。
“《通知》是发给全国卫生计生部门的,要求我们全系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本地的健康教育规划统筹,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卫生计生机构和人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我了解有的地方已经通过绩效考核等手段,来激励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宋树立说。
宋树立表示,《通知》对于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一方面我们希望从政策、环境支持上,为专业人员开展科普营造良好氛围,激励专业人员把自己的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需要的健康知识,为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作出贡献;另一方面,也提出要规范健康科普行为。
对于怎样规范健康科普行为?宋树立说:“为公众提供的科普信息应该是在业界形成共识的内容,如果是个人的观点或者随着科技最新进展提出来的新观点、新理论,要注明出处,或者标注‘属于个人观点’‘属于最新研究成果’。同时,我们也会委托相关的专业机构,比如中华医学会,进行同行评议。科技总是在进步,我们欢迎这样的进步。医药科技的进步能够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好处,但是,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知识应该给群众提供基本的、准确的信息,避免造成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