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9月底,大病保险制度已为10.5亿城乡居民提供风险保障,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
记者29日从保监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大病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水平。1至9月,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13.85%,个案最高赔付达111.6万元。同时,通过加强系统建设和与基本医保系统进行对接,2016年保险业承办的大病保险项目中有414个项目实现了“一站式结算”,80个项目实现异地结算。
2009年,广东湛江率先开始探索大病保险制度;2012年,这项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2015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