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印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导原则(试行)》。《指导原则》对二级、三级医院卒中中心的基本条件、组织管理、人员配置、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等提出了要求,并梳理了主要诊疗流程和质控指标。
《指导原则》明确,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要开设脑血管病诊疗病区和卒中专科门诊,设置神经科重症监护病房或开设10张以上重症监护床位。要能提高符合适应证的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静脉溶栓率,降低症状性和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患者手术并发症发生率。康复医学科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基本功能评定,尽早开始康复治疗等。二级医院卒中中心要设置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医学科等与卒中诊疗相关的诊疗科目,门诊医生能积极倡导并推广卒中防控5项简易措施等。
《指导原则》要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优化卒中诊疗资源配置,鼓励相关医院开展卒中中心建设。推动卒中疾病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院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护理院等之间的联系,实现分级诊疗、分阶段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