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执业药师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和行业代表,对《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修订稿内容进行了研讨论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优化健康服务”、“推进合理用药”等有关要求,执业药师中心在前期对试行规范发布以来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开展了规范的修订工作,完成了修订稿。
执业药师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应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我国执业药师分布、结构以及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结合规范实施情况的反馈意见,以增强规范内容的前瞻性、条款的逻辑性、操作的可行性以及语言简明为目的,与时俱进,对规范进行科学合理的补充调整,力求使之成为企业践行优良药学服务的“方向标”。
会上,执业药师中心有关专家介绍了规范修订的目的和修订的内容。与会专家逐条逐款讨论规范修订稿,围绕规范修订稿整体结构编排的逻辑性、内容叙述的条理性、新增条款的合理性等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并提出了新思路、新观点。对于有争议的内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通过进一步的说理论证、沟通想法,达成一致意见。经过专家们集思广益,最终形成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并计划在今年12月初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