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卫计委针对此《意见》的解读中指出,将通过服务的整合,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
今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增高,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面临新挑战。
今年年初,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对此,国家卫计委解读,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是指围绕生育过程开展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涵盖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等5个时期,主要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13项服务。
县医院产科:将新增产科床位8.9万张
为针对性解决三级医疗机构产科“一床难求”的问题,《意见》强调各地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争取达到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17张。
针对生育服务需求大的重点地区,可探索分级建档制度,合理分流,引导孕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选择建档机构;设立孕妇建档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孕妇建档问题,让每位孕妇都能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省、地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在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中着力提高产科服务能力,新增产科床位8.9万张,力争在“十三五”前期解决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总体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供需矛盾。
此外,在政策解读文件中指出,针对孕妇建档难,积极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主动公布助产机构名单,有条件的地区要动态公布产科床位预约情况,引导群众有序就诊。广泛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缴费支付、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捷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诊体验。
孕产妇转诊:2018年底建成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
二胎孕妇中高危高龄产妇较多,而保障母婴安全是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核心内容。因此,《意见》提出,省、地市、县要依托产科儿科实力突出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加快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加强人员配备,健全运行机制,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确保2018年底前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如何保障母婴安全,除了完善急救转诊网络,更重要的是预防。国家卫计委政策在解读《意见》文件中强调,一是关口前移,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二是抓住关键,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三是守住底线,强化危急重症转运救治,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健全妇幼服务体系:鼓励办高水平妇儿民营医院
《意见》以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中心,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提高妇女儿童获得感,那么,现有的妇幼保健机构还不够。
解读文件指出,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应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为主体,大中型综合医院、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深度整合,省、地市、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