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将开始试行。按照新办法,残疾人辅具由政府购买统一配发改为残疾人自行购买,政府提供补贴,非贫困残疾人购买辅具的补贴提高至50%。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将60周岁以上残疾人和在校残疾学生纳入辅具补贴保障范围,从而实现了残疾人“全年龄段”的辅具保障。
市残联与此次《新办法》配套发布了一项辅具补贴目录,目录中详细规定了各类器具的补贴标准,按照新《办法》规定,非贫困残疾人的补贴由原来补贴标准的30%提高至标准的50%,同时,享受低保、低收入待遇、失业无稳定收入、16周岁以下残疾少年儿童以及在校残疾学生这5类困难残疾人,则可以享受100%的辅具基本补贴。另外,如果所购辅助器具价格低于补贴标准50%的,则可按实际价格给予100%的补贴。
来源: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