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1日启动,以“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据介绍,在“质量月”期间,质检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类消费品质量状况,同时在这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中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活动,组织开展重要性能指标比对,并向社会公布比对结果。“质量月”期间,质检总局还将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省级人民政府进行质量工作考核。
在启动仪式上,重庆市渝北区、延边州、苏州市、永康市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命名。至此,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的139个市(州、区)申请争创,85个市(州、区)获得批准创建,22个城市获得命名。10家园区获得“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授牌,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份的365家区域(园区)申请创建,批准筹建225家,已命名6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