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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出台 为困难残疾生提供12年免费教育

时间:2016/8/18 10:47:08        来源:中国健康协会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到2020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力争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社会平均水平更快一些,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6.5%。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

  《纲要》指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588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950多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1000多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但与此同时,目前我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近20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专业服务人才相当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纲要》指出,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纲要》提出六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对象,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如期脱贫。二是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三是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效益。四是制定修订残疾人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法规,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五是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服务产业发展。六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改进残疾人证发放管理等基础工作,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 重点

  基本民生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

  《纲要》要求,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多种方式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

  就业增收

  各级机关优先录用残疾人

  《纲要》提出,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制定实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生12年免费教育

  《纲要》提出,要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学前教育。鼓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取得办园许可,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

  各地要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在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能力。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专业学习、就业等方面加强对残疾学生的支持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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