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专项抽检了119批次粽子。昨天该局通报,在本次119批次受检粽子中发现实物质量不合格1批。这批不合格粽子来自白云区春秋超市,是4月20日由郑州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750克一袋的嘉兴粽子(五香咸肉味),不合格项目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食药监部门已要求对该批次不合格粽子下架、封存、召回,并通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据分析,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可能是由于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人员卫生及包装容器控制不严等原因,也可能与运输、储存过程中控制不当有关。
消费提示:
看清外包装标识 最好现吃现买
1.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粽子,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选购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2.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保存加工要得当。购买后要按照标明的贮藏方法进行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另外,买散装粽子要适量,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
3.粽子食用要得当,食用之前应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及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吃之前要彻底洗干净手。
4.粽子是糯米食品,不易消化,老人、孩子不宜多吃。此外,豆沙类粽子含糖量较高,肉类粽子脂肪含量高,高血糖、高血脂、胃肠道疾病等患者也要谨慎食用。(记者翁淑贤 通讯员郭辉山)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