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省居民跨省到乙省就医,乙省的医保机构按甲省的标准及时给予报销,乙省居民跨省到甲省就医,甲省的医保机构按乙省的标准及时给予报销,各个地方之间为居民就医结算互为便利,实现跨省份医保结算的双向(多向)合作、互利共赢,是全国范围内公共服务互联互通的题中之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近日表示,关于解决异地就医结算的问题,人社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2016年要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李忠介绍,目前各地医保市级统筹已基本实现,27个省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剩下10%的问题,就是在全国范围内解决跨省就医结算。
长期以来,跨省就医报销一直是困扰农民工、随子女异地定居老人以及跨省求医大病患者的一大难题。跨省就医报销之难,主要难在医保结算系统地区分割严重,缺乏跨省份的统一联网、信息互通的结算平台。对症下药,要解决跨省就医报销难,就要建立跨省份的统一联网、信息互通的医保结算平台,使跨省就医患者能够就地提交费用审核,将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即时报销。
在解决跨省就医结算问题的众多分析中,有人更多注意到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导致“小病上大医院”、“全国人民上协和”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固然是现行医疗体制下资源失衡引发的矛盾,但它主要反映的是异地就医过于集中的问题,而不是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其实,跨省就医即时结报解决了跨省报销难的问题,为患者跨省就医提供了更多便利,反倒有可能使就医过于集中、“全国人民上协和”的矛盾更加突出。为避免这种情况,对跨省就医也要全面实行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不能说一有个感冒咳嗽,就千里迢迢跑到外省大医院去住院治疗。另一方面,只要是符合条件和程序的跨省就医,无论是大病还是小病,患者都应当能够通过就医地的医保结算信息平台,按照医保所在地的标准审核医疗费用,由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给予报销。
由于医疗消费和医保消费对地方GDP也有实际贡献,一些地方政府和医疗机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愿意本地居民跨省到外地去看病就医,因此通过“外地就医医保不予报销”的规定,力求把本地患者“卡”在省内就医。在医保结算各自为政、互不通气的时候,各地都打这种“小算盘”是可以理解的,但从长远看,当医保实现全国统筹之后,建立跨省份、全国统一的医保结算信息平台,使跨省就医结算成为“举手之劳”,医保所在地和患者跨省就医地都不应当再有抵触情绪,不应当继续打各自的“小算盘”了。
对医保所在地而言,居民在本地就医和去外地就医,医保经办机构按本地标准给予报销的费用是一样的;对居民跨省就医地而言,医保结算信息平台审核和报销居民跨省就医的医药费,这个医药费是由居民医保所在地承担,居民就医地没有支付额外的成本,还有什么理由“卡”住不报呢?
甲省居民跨省到乙省就医,乙省的医保机构按甲省的标准及时给予报销,为甲省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样,乙省居民跨省到甲省就医,甲省的医保机构按乙省的标准及时给予报销,为乙省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省与省之间、各个地方之间为居民就医结算互为便利,实现跨省份医保结算的双向(多向)合作、互利共赢,正是全国范围内公共服务互联互通的题中之义。
跨省就医结算究竟“卡”在哪里?以前主要是“卡”在各地政府和医疗机构的“心”里,现在主要是“卡”在高层推进医保结算改革的决心上,“卡”在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结算平台的能力(包括技术)上。这项改革严格说来不会损害某个群体的切身利益,不会有特别严重的阻力和巨大的压力,而且一百步已经走到了九十步,为解决“剩下10%的问题”,必须坚定不移继续走下去。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