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月16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8号)中有关要求,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卫生部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以及耐多药肺结核、初治菌阳肺结核和复治肺结核等3个肺结核病的临床路径。该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对肺结核可疑者或患者的诊断及治疗管理工作。
人民网2月16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1〕8号)中有关要求,根据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卫生部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以及耐多药肺结核、初治菌阳肺结核和复治肺结核等3个肺结核病的临床路径。该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对肺结核可疑者或患者的诊断及治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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