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娃一族,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报起来了!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正式上线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家里有3岁以下婴幼儿且缴纳个税的监护人,填报子女等相关信息后,4月份发工资时就可以一次性享受扣除额度,当月将少缴甚至不缴个税,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扣除额度有多高?《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记者了解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需要报送相关资料就能享受政策:既可在平时发放工资扣缴个税时填报扣除,也可在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税汇算期间,一并填报扣除;既可自行登录手机个税APP填报,也可将有关信息转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纳税人重点要填报相关子女的身份信息,可选择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护照等个人证件进行填报。
一些纳税人有疑问,新政策从1月1日起实施,那么今年前几个月的扣除如何享受?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纳税人可以在以后月份发放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实实在在的福利。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增加婴幼儿照护费用的税前扣除,有利于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此前,中国纳税人已经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及大病医疗6项专项附加扣除。“从孩子出生到3岁的照护费用,然后到子女3岁之后接受教育的子女教育经费支出;个人有继续教育支出,成立家庭后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住房租金专项,还有大病医疗专项可以扣;父母方面,有赡养老人支出专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全覆盖。”李旭红说。
记者还从税务总局了解到,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第一时间修订了专项附加扣除管理办法和申报表,升级了个税APP等专扣申报系统,发布了政策问答、办税问答和手机个税APP办税指引,开通了12366热线,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做好便利申报和纳税服务准备工作。